为切实减轻住院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卫财务发〔2025〕1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按患者类型(医保、其他患者)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上表仅列出我院当前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标准,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收取,实际住院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医保患者应在入院24小时内提供有效医保凭证办理医保登记手续,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无法确定医保身份或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将按自费患者类型收取住院预交金。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变化或出现并发症,且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4.本规定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如政策发生变化,将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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