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关于全国骨科医师登记的通知
2011.06.01浏览量:
|
全国骨科医师:
为了解我国骨科事业发展的实际状况,摸清我国专职骨科医生的数量和结构,为今后骨科专科会员发展和骨科专科医师注册奠定基础,中华医学会决定自2009年4月起开展全国骨科医师的登记工作,并由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中华医学会组织管理部共同成立骨科医师登记管理委员会,负责各项工作。
本登记工作是骨科专科会员发展和骨科专科医师注册的基础及前提。为及时、准确的统计到您的信息,请您认真填写登记表,并按时提交。
一、工作组织机构
管理机构: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组织管理部
工作机构:中华医学会骨科医师登记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邱贵兴 张 辉
副主任委员:王 岩 曾炳芳 裴福兴 陈仲强 金大地
委 员: 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骨科分会主任委员
秘 书 长:姜保国
副秘书长:翁习生 郑 嵘 丁晓榕
工作秘书:毕雅哲 王 玲 黄 勇 杨 威 赵 宇
承办单位:中国骨科在线( http://www.orthonline.com.cn )
支持单位: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省登记工作负责人由各省骨科学分会主任委员及各省医学会项目负责人担任。
二、骨科医师登记条件
1. 医院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所有医院
2. 2009年3月31日前已获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3. 2009年3月31日前专职从事骨科工作1年以上
4. 在职医生及退休返聘医生,已退休未返聘的医生不在统计内
5. 学历不限: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均可。
三、登记方式
1. 个人网上登记
登陆中国骨科在线网( http://www.orthonline.com.cn ),点击网站头条“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骨科医师登记“图标,按照网络提示逐步进行网上登记。
能够上网的登记的请尽量通过网络登记,以便按时、保质的开展工作。
2.个人书面登记
不能上网的医院,与登记管理办公室联系索要登记通知及登记表格,由本人填写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骨科医师登记表(见附件),邮寄至: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医学会110室(100710)毕雅哲 收或传真至010-85114102。
3. 信息审核
您所在医院的骨科主任及工作秘书会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
每年第二季度开始对上一年度登记的医生人数进行复核。
四、登记骨科医师享受的权利
1. 享有对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2. 享有获得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奖励的权利
3. 免费获得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资料及其他骨科相关的学术资料
4. 免费成为中国骨科在线网站的注册会员,并获得相应奖励积分。
五、联系方式
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骨科医生登记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 中华医学会南楼5-203室、5-510室
邮寄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 中华医学会110室(100710)
联系电话:010-65273805 010-85158821 010-85158546
联 系 人: 毕雅哲 王玲 黄勇 丁晓榕
传 真: 010-85114102
E-mail: dengji09@163.com
网 址: http://www.orthonline.com.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