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区、韩城市卫生局,省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申报2013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级及以上中医药院校、继续教育基地、农村(社区)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市级以上及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医药学会等学术团体。
二、申报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均可申报:
1、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
2、用于应用、推广且疗效显著的中医专科专病临床适宜技术。
3、适合乡村医生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方法。
4、适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新技术、新方法。
5、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项目,开展的中医师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
6、应用与推广获得厅、局级二等以上奖励的中医药重大科技成果。
7、应用与推广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新技术、新方法。
8、引进、推广国内外中医药研究动态及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先进技术。
9、中医相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标准、制度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10、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三、项目形式
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学术研讨会等。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需填写《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在陕西卫生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2、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授予省级Ⅰ类学分。授予标准执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办法》,即参加学习班、专题讲座(报告)的人员按6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1学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授予的学分数最高不得超过25学分;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每次授予4学分。
3、获批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有非本单位或外地区的专业人员参加(包括授课教师、学习班学员或专题报告人、学术会议代表等)。
4、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应将项目的执行汇报表、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以上表格请在陕西卫生网表格下载区下载),以及办班通知、授课教师、教材讲义、考核成绩及主要图片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中医药学会。
5、未完成201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或学科,不得再申报201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6、《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2013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省中医管理局审批后统一向全省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余 晴 闫小青
电 话:029-87325317 87345442(传真)
(二)省中医药学会
联系人:张玉茜
电话:029-87275672 87250672(传真)
平信邮寄:西安市西华门2号(邮编710003)
直接报送及特快专递:西安市东木头市113号3楼303室(邮编710002)
院内新闻
活动预告丨西安市红会医院将开展世界狼疮日义诊及科普讲座活动
2025-05-07防治哮喘丨西安市红会医院开展世界哮喘日义诊活动
2025-05-07健康科普丨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结膜炎为何总“结伴而来”?
2025-05-07快速康复丨30分钟胆管无创取石!ERCP技术微创“拆弹”
2025-05-07专病专治丨幽门螺杆菌感染诊治专病门诊:消灭胃病“刺客”
2025-05-06咬合危机丨张嘴困难、关节“咔咔”响?可能是这种常见口腔病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