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医生 患者 党建 ENGLISH
logo
seach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门户网站测评标准的通知

2011.06.01浏览量:

局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局直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测评。根据省卫生厅、市政府关于网站建设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西安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门户网站测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测评标准对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及完善,我局将于2008年1月28日对各单位门户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2007年市直属医疗机构门户网站评测标准

一、网站基本栏目

(一)信息公开。包括的基本内容:单位介绍、科室介绍、专家介绍、门诊排班信息、就医指南、大型医疗设备、单位公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招聘信息、收费标准。

(二)互动服务。包括:在线咨询、健康知识、网上预约、领导信箱、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三)网站设计。包括:栏目设置技术特征、检索、网站地图、导航栏等内容。

(四)网站管理。包括:联系方式、备案序号、版权声明、网站LOGO与形象宣传语,一级域名。

二、测评内容

(一)信息公开

1.单位介绍:要求有单位简介和单位领导介绍(院领导班子的简历及工作分工等内容,附有照片。

2.科室介绍:要求介绍各科室职能、工作时间、对外办公电话。

3.专家介绍:要求介绍各医疗科室专家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门诊时间等信息的公布。

4.门诊排班信息:公示医院医生的门诊时间表。

5.就医指南:介绍医院位置、工作时间、乘车路线、就医前注意事项等。

6.大型医疗设备:展示医院所拥有的大型医疗设备,并公布该设备的各项收费标准。

7.部门公告:将各类重要信息于公告栏予以公示。

8.法律法规:公示国家、本省、本市、本院医疗方面各类法律、规定、政策、办法等。

9.工作动态:公示本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及各类活动。

10.统计数据:将本单位可面向社会公开的各类统计数据予以公示。

11.招聘信息:公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信息,并公布每次招聘的结果。

12.收费标准:对本单位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二)互动服务

1.在线咨询:要求市民可在线填写咨询内容,所有咨询内容以列表形式予以公开,并要注明回复状态、回复时间等内容。

2.健康知识:介绍本单位相关疾病的预防、治疗、急救、护理等内容。

3.领导信箱:要求可在线填写需提交的信件,并对部门信件的回复情况进行公示。

4.依申请公开:对市民提交的公开请求,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能公开或者必须进行公开的信息在该栏目进行公示。

5.网上预约:要求患者可在网上预约本单位专家,并回复公示预约时间。

(三)网站设计

1.栏目设置:要求所有子栏目均可以于首页在点击不超过2次的情况下打开。

2.检索:要求拥有站内和站外两种检索方式。

3.网站地图:以地图形式展示并链接所有栏目。

4.导航栏:导航至站内各栏目及站外各网站。

5.技术特征:栏目设置简明、美观,浏览网站速度流畅。

(四)网站管理

1.联系方式:于首页公示联系方式。

2.备案序号:于首页公示备案序号。

3.版权声明:于首页公示版权声明。

4.网站LOGO与形象宣传语:拥有美观大方得体的网站LOGO与形象宣传语。

5.要求一级域名。

三、特色附加

(一)网上挂号:能实现功能且建成投入实际运行的给予附加分10分。

(二)论坛:建成并实际使用的给予附加分10分。

四、测评标准










































































































































信息公开

50

单位介绍

5

科室介绍

2

专家介绍

2

门诊排班信息

2

大型医疗设备

2

单位公告

2

法律法规

2

工作动态

2

统计数据

3

就医指南

2

招聘信息

6

收费标准

7

互动服务

25

在线咨询

5

健康知识

1

领导信箱

4

依申请公开

5

网上预约

10

网站设计

15

栏目设置

4

检索

4

网站地图

3

导航栏

1

技术特征

3

网站管理

10

联系方式

1

备案序号

2

版权声明

1

网站LOGO与形象宣传语

4

一级域名

2

总分

100





特色附加

20

网上挂号

10

论坛

10


院内新闻

上传您的简历
姓名
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