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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3年课题的通知

2012.06.05浏览量:

各科室:

接市卫生局科教科通知,卫生部近日发布了“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3年课题申报指南,请符合指南(见附件)及申报要求的专家按照课题申报书撰写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2年6月11日12:00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一式16份(含2份原件)连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的电子版文件(光盘)1份交至科研部,切勿逾时。



科研部

2012年6月5日



2013年课题申报指南.doc



关于发布“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3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2011-2015年),本专项设置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能力建设和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5个项目,项目下设专题(或技术平台),专题(或技术平台)下设课题。“十二五“计划期间,本专项分年度分批安排落实研究任务。在2011年、2012年任务安排的基础上,牵头组织部门组织专家紧密围绕国家需求和战略目标,梳理提出了2013年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方式建议。2013年课题将采取“公开征集、择优组织“、“顶层设计、定向委托“和“滚动支持、论证完善“三种方式组织。2013年的任务主要为专项部分重点任务的加强和相关内容的补充,与2011年、2012年课题共同形成专项“十二五“任务主体框架。

本指南仅涵盖拟采取“公开征集、择优组织“方式组织的研究内容。本专项将据此指南,对公开征集的课题进行专家评审,遴选优势单位后,根据专项目标和任务进行重新组织和专家论证,确定课题实施方案。

一、申报范围及研究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必须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2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二)法人单位是课题的责任单位,须指定1名自然人担任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1个责任单位和1个课题负责人。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在课题组织过程中,专家将依据评审遴选结果和专项重点任务方案,进行任务和经费的重新调整。

(三)国内单位可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究机构联合申请。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课题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四)以产品研发为目标的课题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企业单位需按课题申请中央财政投入以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资金投入,并出具投入资金证明和投入资金承诺书。

(五)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和药品生物制品检定单位不得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牵头或参与产品研发类课题的申请。

三、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12年12月31日);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4、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5、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港澳台科技人员: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第2-5项条件;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者):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第2-5项条件;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三)在“十二五“计划期间,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申请,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一项本专项课题。鼓励相应领域和专业“千人计划“获得者牵头或参与课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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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题申报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材料。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2.、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一览表;

(2)申报单位投入资金保证书;

(3)联合申报合作协议;

(4)申报单位法人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如申报单位为企业,应提供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相关要求。

1、 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学道德,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

本专项对课题申报进行信用记录,对在课题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在3年内取消个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2、课题申报书须采用统一申报软件填报,请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网站(http://www.nmp.gov.cn)下载区中下载。下载系统登录用户名:admin10,密码:zdzxtb_9861。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9000-8,咨询邮箱:zdzx@most.cn。申报软件的原始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与下载系统的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相同,软件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3、超出本指南内容的申请不予受理,已在本专项“十一五“、“十二五“计划中或在其他科技计划中立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4、本批课题的实施周期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5、课题申报书应当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课题申报书中的课题预算和筹资方案应当结合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编制,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经费申请额应在指南控制范围内,并应当按照指南要求投入相应的经费。课题申请单位财务部门会同申请负责人依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共同编制经费预算,并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上级或业务主管部门能承诺投入经费的请在相应表格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须通过申报软件用A4纸打印课题申报书,并与附件材料一并简装成册,同时通过申报软件以光盘形式导出课题申报书的电子版(.KAS格式)。

8、如邮寄课题申报资料,请将全部申报材料完整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9、申报课题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派专人送达。课题部分内容须保密的,应当将该部分内容用专用信封封存标注后,派专人送达。

五、申报受理

(一)将课题申报材料一式15份(含2份原件)连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的电子版文件(光盘)一份寄至“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申报受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17:00。只接受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由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课题申报材料。邮寄时间以到达北京的邮戳为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课题申报材料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三)对格式不符合要求、材料不全或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寄送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02室,100044,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艾滋病组:邓娟 010-88312270

病毒性肝炎组:尹军祥 010-88312278

结核病组:范秀娟 010-88312287

能力建设组:许有莉 010-88312279

中医药组:董继鹏 010-8831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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