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医生 患者 党建 ENGLISH
logo
首页 >科室导航>骨创伤医院上肢病区>科普知识>正文

骨折发生的原因

2016.12.05

    骨折就是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从组织结构看,骨折就是骨小梁的中断。能够引起骨折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有:

   1.外伤 各种外伤通过直接暴力或间接暴力传导造成骨折。直接暴力引起的骨折发生在暴力直接作用部位,如小腿受到撞击出现的胫腓骨骨折,就是直接暴力骨折,周围软组织也同时受伤。间接暴力引起的骨折不在受伤部位发生,而在受伤部位以外,如跌倒时手掌着地,骨折发生在桡骨远端或肱骨上段。中老年人常见的骨折多属于间接暴力骨折。

   2.肌肉拉力 肌肉突然收缩,可造成肌肉附着处撕脱骨折。常见的撕脱骨折有肱骨外髁骨折和肱骨大结节骨折。

   3.积累劳损 骨骼的某一点受到反复力的刺激可出现疲劳骨折。疲劳骨折常发生于第2、3跖骨及腓骨下1/3。

   4.骨骼疾病 骨骼患各种疾病后强度降低,遇轻微外力即出现骨折。这种骨折发生在骨骼疾病基础上,称为病理性骨折。老年骨质疏松基础上发生的骨折实际上也属病理性骨骨折的类型与治疗方法有什么关系。

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