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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异地医保住院须知

2019.06.25浏览量:

1.包含地区

可通过异地结算平台为榆林、延安、铜川、咸阳、渭南、韩城、杨凌、宝鸡、商洛、安康、汉中等地区的职工、居民医保办理报销手续。外伤患者需在我院自费,出院后备齐资料通过当地医保主管部门进行报销。

2.按时完成医保登记

通过当地医保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网上转诊)来院就医,请务必于3天内携身份证、社保卡(省内异地无社保卡的可不提供)、住院预交金票据至医保合疗办1号室进行医保登记,因个人原因逾期未登记造成无法报销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3.配合进行身份核查

住院期间,请自觉服从医院管理,随时接受医保主管部门的身份及外伤原因核查。

4.及时办结报销手续

出院后(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住院登记结算通知单、病案首页(出院时请向主管医生或责任护士索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院预交金票(如预交金为刷卡缴费,请携带缴纳住院押金的银行卡及小票)、社保卡(省内异地无社保卡的可不提供),在医保合疗办3号室省医保窗口结算。住院处办理退补费手续,而后在医保科以结算票据解锁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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