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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设备招标采购监督组织机构  切实履行招标采购监督职责

2013.10.17浏览量:

今年,随着我院西部急救创伤中心的落成,新大楼配套的一系列新的医疗设备需要上报市财政局并进行招标采购。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全程监督管理,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西安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纪监室先后于2013年4月份、7月份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红会医院关于成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西安市红会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组织机构和监督程序,对医院的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医院医疗设备部门集中采购组织机构由医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备管理委员会、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组成,按照《西安市红会医院医疗设备部门集中采购试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履行各自工作职责。至9月底,纪监室参与各类招标采购监督:院内18次、市政府采购中心12次、代理公司7次,切实履行了招标采购监督职责,保证了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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