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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委转发了纪检组制定的重要工作报告制度

2018.06.21浏览量:

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监督指导驻在部门重要工作的决策和执行,堵塞漏洞、遏制腐败,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中共西安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印发了《建立重要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市卫计纪发[2018]6号)文件。




为夯实责任,我院纪委于2018年6月11日在院周会上向各支部、各科室转发了该文件,同时对“重要工作报告项目“进行了责任划分。周会上,监察室主任徐昌慧就文件要求需要报告的16个项目,及重要事项报告需在工作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7个工作日上报纪检组,纪检组将视情况指派专人进行过程监督做了解读。同时强调,全体中层干部把“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提升到落实“一岗双责“的高度来认识。




“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是纪检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动加强研判驻在部门廉政风险,主动出击、强化监督的具体举措,该制度的实施将更加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地预防、遏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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