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秘书及工作人员职责
1 在主任/副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工作。
2 签署保密协议和利益冲突申明。
3 负责伦理委员会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
4 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资料,审核申请资料的完整性。
5 定期安排伦理委员会的例行会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审查和通报项目。
6 准备、保存及分发审查材料给伦理委员会委员预审。
7 负责伦理审查会议的记录、整理,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
8 根据审查意见撰写伦理审查意见或批件,交予主任委员或副主委审核、批准。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申请人。
9 负责对批准开展的临床试验项目进行跟踪审查管理。
10 负责伦理委员会项目资料、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11 接受受试者的申诉,及时汇报主委或副主委,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12 负责与伦理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委员及申请人的联系工作。
13 安排伦理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14 跟踪试验相关的最新的进展,为委员培训提供相关的最新文献。
15 负责起草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提交主任委员审核。
16 协助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工作。
17 接受第三方稽查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视察。